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等相关国家法法规,结合本网站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上网用户进入,注册会员“学术论坛”履行登记程序,用户阅读完《用户注册协议》点击“我同意”的按钮,表示用户与本网站达成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的条款后,方可进入下一步完成注册。填写网站提供的注册表格,提供真实、准确、最新的个人信息(包括须填项:用户名、密码、确认密码、Email其它的根据自己情况填写)。注册表格进入网站数据库保存,网站不得随意泄漏。用户注册后则可使用维普学术论坛提供的论坛栏目和相关服务。
二、用户行为
(一)注册用户行为
1.学术论坛系统须经正式注册才能使用,发表话题和评论。用户成功注册成为本网站论坛用户后,将得到一个注册名和密码。注册名和密码作登录本论坛使用,是用户身份的标识,用户应对该注册名下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。因用户保管不善,引起的任何责任问题均由用户个人承担。
2.用户同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发布虚假的、以及含有非法内容的信息。由于客观原因,本网站无法识别所有虚假及非法信息的,这些信息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应由用户负全责。
3.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网站全体成员的利益,不干扰本网站的网络服务。
(二)非注册用户行为
1.非注册用户(包括预注册用户)可以浏览大多数BBS内容,但不能登载和发布信息。
三、用户信息上网的注册操作程序说明
1.打开网页
http://bbs.cqvip.com/选择“匿名登录”后,单击左侧导航栏中的“用户注册”。
2.填写相关栏目,所有栏目请按以下要求填写,否则不予审核的通过。用户进行注册时,用户名、密码以及Email地址为必填项目,其它可以自由填写。
“用户登录名”栏 (须填自己的昵称)
“密码”与“确认密码”栏 (须填自己设定并牢记)
“Email地址” (须填自己常用的Email)
3.填写完毕后,阅读《用户注册协议》用户点击“我同意”的按钮后单击“注册”,并确定添加用户。预注册帐号操作完毕。
4.审核帐号
预注册完毕后,管理员将对预注册用户24小时内采用巡查审核方式审核,12小时后实习期通过后完成注册。
5.维普学术论坛将妥善保存用户注册资料、上网行为记录。用户注册资料在本站永久保存,用户自己删除和修改的除外,上网行为记录保存60天。
6.维普学术论坛有对用户注册资料、上网行为记录履行保密的义务。但应公安部门、法律部门等相关机构的要求,可以向其提供。
四、注册用户名和昵称须执行如下规定:
(1)用户名和昵称的组成:
1.每个用户使用一个用户名,每个用户名对应一个电子信箱地址。
2.用户名由汉字、英文字母、数字及短横线构成。不得使用如ASIIC码、区位码字符、汉字空字符、汉字全角字符、键盘上位字符(按SHIFT键引出的符号)等的组合。
3.注册时的电子信箱是注册成功的必要条件(注册表的电子信箱地址是遗失密码后取回密码的依据),新注册用户必须如实填写有效信箱。
(2)一旦发现带有下述性质的用户名,本网站有权随时将其取消。本站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。
1.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、字号、艺名、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。
2.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。
3.不得使用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、相仿的用户名和昵称。
4不得使用不文明、不健康,或带攻击性、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。
5.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、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。
6.不得使用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作为用户名和昵称。
7.带有猥亵色彩或对其他用户名进行侮辱、挑衅色彩的;
8.带有广告性质的;
9.含本网站及栏目名称、本行业组织名称的。
10.违反国家法规的。
11.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,本站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;对于出现和其他注册用户名近似并引起争议的情况,本网站将支持已发表帖子的用户名。同等条件下,按注册时间先后,取消后注册的用户名。
五、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,网站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学术论坛提供的所有或者部分服务。
六、维普学术论坛有权对各注册用户资料及BBS中的言论进行审查。
七、用户处罚
1.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,网站有权暂停或终止该用户使用论坛的所有或部分栏目。
八、用户管理
1.所有注册用户在论坛的活动受本网站管理,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,本网站有随时终止用户使用本网站的权利。
九、《用户注册协议》用户注册前阅读和勾选“我同意”的按钮,表示用户与本网站达成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的条款
用户在维普学术论坛发布信息须遵守如下规定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遵守相关法规,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:
1.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。
2.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。
3.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。
4.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。
5.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。
6.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。
7.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。
8.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。
9.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10.使用文明用语,不得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的言论。
11.不得张贴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。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和官方媒体。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。
12. 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、言论和图片。
13. 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广告,不得张贴本论坛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。
14. 不得恶意灌水。内容相同的帖子不得一文多发。
15. 不得在帖子中(标题和内容)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。
16. 转贴文章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。
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,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,管理员以及版主有权予以删除,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封帐号处理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维普学术论坛
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